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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区别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的物品所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的形状、结构以及连接关系的方案。这种产品,一般是看得见的结构产品,也有看不见的,如模块、电路之类。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
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此外,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一是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二是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

所有的发明专利都可以申报实用新型发明,反之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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