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版次高端软件申请条件
一般条件
(1)申报主体符合以下资质之一:
通过CMMI3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等资质之一或拥有设区市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之一。
(2)申报软件创新度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或已申请(已公开)申报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一项以上;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鉴定,且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获得设区市以上奖项的或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
(3)申报软件研发费用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4)申报软件累计销售额或服务额达到100万以上
(5)申报软件尚未获得任何软件首版次补助、支持或认定
其他情况:
申报软件符合基础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一般条件约束
1、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或被省部级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
2、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国际**水平。
3、市场前景良好且累计销售额或服务额500万以上的。
4、打破垄断、替代进口或填补新兴产业链条断点和薄弱环节、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
5、基于鲲鹏、龙芯、飞腾、兆芯等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且通过相应兼容性测试的。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