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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发布:2022-07-08 18:41,更新:2022-07-08 18:41

1、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必须注册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核心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起着核心支撑作用;
(三)具有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四)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五)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近三个会计年度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符合下列要求:
1。Zui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Zui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Zui近一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近一年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章。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工作指引);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线提交扫描件和书面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许可合同)、生产批准书、新产品或新技术认证(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含国家计划单列市)科技计划项目批准证书
以及其他相关支持材料(在线提交扫描件和书面副本);
4。员工人数、学历结构、研发人员占企业员工比例的说明;
5。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认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和近三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和信息
状态说明书(实际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为实际使用寿命),附有研发活动和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说明材料;
6。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或按实际使用寿命不足三年)和技术利润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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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7753158207
  • 联系人: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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