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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申请转让

更新时间:2023-05-06 17: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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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专利权主体变更的区别在于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专利申请权在哪个阶段转让,转让双方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否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转让。


以下是专利申请权转让的详细说明:

一、专利申请权转让程序

1、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类型、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数据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格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争议解决方案等。

2、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为两人以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给外国人的,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批准。


二、根据下列情况提交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

1、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署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请求书”。

2、申请人面对面办理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邮寄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邮寄的,应当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专利申请人依法将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但未授权的专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后,只有受让人有权继续申请该专利,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受让人将来能够成为受让人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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